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三十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及其摘要的议案。
现由于部分激励对象辞职或个人原因放弃、减少或调整认购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,因此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,审议通过了《<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修订稿)>及其摘要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《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(以下简称“原草案”)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。现将最终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做内部公示,公示期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5日,共计10天。